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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农业扶贫工作中的刑事问题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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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农业扶贫的政府干部和工作人员是开展扶贫工作的前锋,在人员选拔以及录用上要完善相应选拔制度,加强对政治素养和服务素养的考察,选出真正的能为
农业扶贫的政府干部和工作人员是开展扶贫工作的前锋,在人员选拔以及录用上要完善相应选拔制度,加强对政治素养和服务素养的考察,选出真正的能为扶贫工作干实事、愿意干实事的人,而不需要一味的利用公权谋私利的腐败分子。
3.2 加强与司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的沟通
农业扶贫案件中的刑事犯罪问题较为突出,扶贫工作领导部门应加强与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,加强职务犯罪与贪污犯罪的打击力度,对查证属实的扶贫刑事案件着重关注,并且对定性的刑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活动。
3.3 加强信息公开,发挥群众检举揭发的监督作用
对于农业扶贫工作中的职务犯罪以及相关刑事法律对公众进行宣传,同时将司法对于该类案件的审判结果予以告知,让公众有参与感,才能更积极参与监督。
3.4 建立配套的扶贫检查监督部门
对于在扶贫中的贪污以及职务侵占犯罪,我们应建立配套的临时性的检查监督部门。在工作中的刑事犯罪问题确保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,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彻底的被追查,不得过且过,也不放过漏网之鱼,这样才能保证国家专项财产得到合理的运用,避免国有财产的损失,才能保正实际的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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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农业经济》 网址: http://www.nyjjzzs.cn/qikandaodu/2021/0313/132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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